裁判文书详情

章**与邵**、中卫市广**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原告章*海诉被告邵**、中卫市广**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原告章*海于2014年9月16日以庭外达成和解协议为由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章**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章**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7860元,减半收取3930元,由原告章**负担。

裁判日期

二〇一四年九月十六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