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北京亚**限责任公司与谢*中等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上诉人北**限责任公司因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2013)大民初字第11308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判决存在程序违法、尚有部分事实有待进一步查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二审裁判结果

一、撤销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2013)大民初字第11308号民事判决;

二、发回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重审。

裁判日期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十八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