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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广东原**有限公司与被告晚霞网络科技(北**限公司侵犯著作权纠纷一案

审理经过

原告广东原**有限公司(简称原创动力公司)与被告晚霞网络科技(北**限公司(简称晚霞科技公司)侵犯著作权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原创动力公司的委托代理人秦**到庭参加了诉讼。被告晚霞科技公司经本院依法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诉称

原告原创动力公司诉称:我公司系“喜羊羊与灰太狼”系列美术作品的著作权人。晚霞科技公司未经许可通过网址为www.wanxia.com的晚霞网传播了以“喜羊羊与灰太狼”系列美术作品作为游戏元素的电脑游戏“喜羊羊枪手”。为此诉至法院,请求判令晚霞科技公司从晚霞网上删除电脑游戏“喜羊羊枪手”、赔偿经济损失5万元、赔偿合理费用5千元。

被告辩称

被告晚霞科技公司未答辩。

本院查明

经审理查明:2007、2008年,广东**联合会对美术作品暖羊羊、喜羊羊、美羊羊、慢羊羊、懒羊羊、沸羊羊、灰太狼、红太狼的卡通形象进行了著作权登记。登记证记载著作权人为原创动力公司。

动画片《喜羊羊与灰太狼》曾获得中**宣传部颁发的第十一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优秀作品奖、第二届中国创意策划节“中国最佳动漫创意奖”、第六届中国国际动漫游戏博览会“最佳收视表现奖”、2001至2005年度广东省民营影视企业电视动画片优秀节目奖等诸多奖项。

2011年9月23日,登录晚霞科技公司经营的晚霞网首页,在首页点击进入“游戏大厅”栏目,输入“喜羊羊”,可以得到名为“喜羊羊枪手”游戏。该游戏使用了喜羊羊、美羊羊、懒羊羊、沸羊羊的卡通形象。晚霞网上对自己的介绍提到,晚霞网2009年11月上线,定位是全球华人中老年门户网站。

上述事实,有版权登记证书、获奖证书、公证书以及当事人的陈述等在案佐证。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依据版权登记证书,可以确认原创动力公司为喜羊羊、美羊羊、懒羊羊、沸羊羊卡通形象的著作权人。他人未经许可不得在信息网络上传播上述作品。本案中晚霞科技公司经营的晚霞网上的“喜羊羊枪手”游戏使用了喜羊羊、美羊羊、懒羊羊、沸羊羊的卡通形象,该行为未经原创动力公司的许可,侵犯了原创动力公司享有的著作权。晚霞科技公司应当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的责任。原创动力公司主张的赔偿额依据不足,本院不予全额支持,本院将考虑晚霞网站的性质、侵权过错、侵权可能的影响后果等因素酌情确定赔偿额。为本案支出的合理费用部分,亦酌情予以支持。

综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第(一)项、第四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裁判结果

一、被告晚霞网络科技(北**限公司删除晚霞网(网址为www.wanxia.com)上涉案侵权的“喜羊羊枪手”游戏;

二、被告晚霞网络科技(北**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广东原**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五千元;

三、驳回原告广东原**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被告晚霞网络科技(北**限公司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175元,由原告广东**有限公司负担475元(已交纳),由被告晚霞网络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负担700元(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人民法院。

(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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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日期

二O一三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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