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李*与商洛**播电视局、《天狗》剧组侵权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李*与被告商**播电视局、《天狗》剧组侵权纠纷一案中,原告李*于2011年1月17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一百四十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李*撤回起诉

裁判日期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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