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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诉李*健康权纠纷一审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黄*诉被告李*健康权纠纷一案中,原告黄*于2014年12月2日提出撤诉申请,要求撤回对被告李*的起诉。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的撤诉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黄*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0元,减半收取250元,由原告黄*承担。

裁判日期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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