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案由:健康权纠纷。
本院查明
本院在审理原告杨**诉被告黄**健康权纠纷一案中,原告杨**于2014年11月17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杨**撤回起诉。
诉讼费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负担。
裁判日期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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