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汝**与张**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原告汝**与被告张**健康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14年6月25日受理后,依法由代理审判员黄*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因原告汝**未按要求按时交纳相关诉讼费用,且无正当理由,依照最**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本案按撤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50元,减半收取人民币25元,由原告汝**负担。

裁判日期

二〇一四年八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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