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描述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何*与被执行人杨*健康权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终结执行本院(2013)商民初字第653号民事判决案。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日
原告郭**、张**、张**与被告徐**因健康权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文*与张*健康权纠纷一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原告毛**与被告苏**健康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原告龙**诉被告方*、方**健康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原告汪**诉被告谢**健康权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潘**与孙**为健康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张*与张**为健康权纠纷执行裁定书
原告王*冉诉被告胡*、张**、靳*健康权纠纷一案的一审民事裁定书
李**与王*健康权纠纷一案民事裁定书
朱**与何*、何*健康权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