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杜海运与张**健康权纠纷执行裁定书

案件描述

本院在执行杜海运与张**健康权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已履行了给付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终结南阳**民法院(2014)南民三终字第00831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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