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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与赵**、杨**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再审复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再审申请人唐**因与被申请人赵**、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杨**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不服本院(2013)大民一终字第1829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另行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再审申请人称/抗诉机关称

唐**申请再审称:一、一审时证人徐*的证言及二审时证人姚启刚的证言足以证明我并非案涉足球比赛的组织者。我提交的新证据“加油中国体育社区网站”刊登的所谓“御华池女子休闲洗浴中心”的照片中有好几张根本不是“御华池女子休闲洗浴中心”的,这也证明了网上的比赛内容不是我授权发布的。二、我客观上也没有从案涉足球比赛中获益。在“加油中国体育社区网站”的网页表面,根本就看不到与“御华池女子休闲洗浴中心”有关的内容。三、二审生效判决适用的是民法的公平原则,确认系“补偿责任”而非“赔偿责任”,补偿责任至多不可超过50%,但是二审确定的是60%,显失公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一)、(二)、(六)项规定,我申请撤销(2013)大民一终字第1829号民事判决,对本案进行再审。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足球比赛是一种对抗强烈的身体运动,参赛者对比赛中存在的风险应当能够预见并甘愿承担该风险。杨**在比赛中犯规将赵**致伤,视为双方均预见到比赛中存在的风险并甘愿承担该风险。大连**公证处作出的公证书证明:大连市沙**闲洗浴中心系2012大连市“御华池休闲洗浴杯”十一人制业余足球联赛主办方,其在网页上颁布了相关竞赛规则及赛场纪律,故唐**作为大连市沙**闲洗浴中心个体业主,其已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根据公平责任原则,在各方均无过错的情况下,二审法院判令杨**与唐**对赵**所受伤害分别承担30%的补偿责任并无不当。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唐**提交的新证据并不能证明其再审申请主张,唐**所称其对比赛事宜并不知情、该比赛与其经营的大连市沙**闲洗浴中心无关等的申请再审理由不成立,本院不予采纳。

综上,唐**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一)、(二)、(六)项规定的再审情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再审裁判结果

驳回唐**的再审申请。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三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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