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尹**与沈**、吴*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尹**与被告沈**、吴*、巢湖信**限公司、中国人民财**市居巢区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原告尹**于2014年11月6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要求撤回起诉。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尹**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尹**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660元,减半收取330元,由原告尹**负担。

裁判日期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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