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金传中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案裁定书

案件描述

申请执行人金传中与被执行人刘*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4)长执字第01114-1号执行裁定书,查封了被执行人刘*所有的位于长丰县双墩镇蒙城北路东侧北城世纪城A3区泽徽苑19幢2203室房产(网上备案合同编号:1311700474,面积78.37m2)。现因案件执行完毕,依照《最**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45条、《最**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四)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解除对被执行人刘*所有的位于长丰县双墩镇蒙城北路东侧北城世纪城A3区泽徽苑19幢2203室房产(网上备案合同编号:1311700474,面积78.37m2)的查封。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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