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周口市远**输有限公司与张**、萧县兆**限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周口市远**输有限公司诉被告张**、萧县兆**限公司、中国太平洋**铜山支公司、杨**、吴忠市**有限公司、中国人**有限公司青铜峡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原告周口市远**输有限公司于2014年4月14日向本院申请撤回对被告萧县兆**限公司、丁**、吴忠市**有限公司的起诉。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周口市远**输有限公司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予原告周口市远**输有限公司撤回对被告萧县兆**限公司、丁**、吴忠市**有限公司的起诉。

裁判日期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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