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陶**与王*、甄**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陶*仓诉被告汪*、甄**、合肥长**运有限公司、中国大地财**肥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原告陶*仓于2013年7月26日向本院申请撤回对被告汪*、甄**、合肥长**运有限公司的起诉。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陶**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予原告陶**撤回对被告汪*、甄**、合肥长**运有限公司的起诉。

裁判日期

二〇一三年七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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