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黄*寿诉被告任加保、被告中国平安**市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原告黄*寿于2015年9月29日向本院提出撤回对被告任加保的诉讼。本院认为,原告黄*寿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是对自己诉权的处分,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依法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黄**撤回对被告任加保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另行处理。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十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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