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李**诉被告符**、中国平安财**埠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原告李**在诉讼过程中申请撤回对被告符**的起诉。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李**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李**撤回对被告符**的起诉。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六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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