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薛**与孟**、陈**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薛*耀诉被告孟**、陈**、中国平安财**埠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原告薛*耀于2015年3月17日向本院提出撤回对孟**起诉的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薛**申请撤诉,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薛**撤回对被告孟**的起诉。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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