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原告郝盛云诉被告陶**、钟**、中国平**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郝盛云诉被告陶**、钟**、中国平**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因钟**诉中国平**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保险合同纠纷一案正在安徽省**人民法院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本案中止诉讼。

裁判日期

二〇一四年三月十四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