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原告申*与被告周**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申*与被告周**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过程中,原告申*向本院提出撤回起诉申请,请求撤回对被告周**的起诉。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申*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申*撤回对被告周**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7450元,减半收取3725元,由原告申*负担。

裁判日期

二〇一四年四月三十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