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原告丁**与被告王*、孟*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丁**与被告王*、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原告丁**于2014年1月20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丁**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丁**撤回起诉。

本案案件受理费1550元,减半收取775元,保全费820元,合计1595元,由原告丁**负担。

裁判日期

二〇一四年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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