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描述
本院在执行周**申请执行谢*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谢*喜经本院调查无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执行人周**又不能提供执行财产线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终结湖南省中方县人民法院(2014)方*二初字第82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周**如发现被执行人谢**有财产可供执行后,可以向本院再次提出执行申请,申请执行人周**再次提出执行申请不受执行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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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