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许*与郭*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执行裁定书

案件描述

申请执行人许XX与被执行人郭XX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深圳**民法院作出的(2015)深龙法横民初字第1848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郭XX未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支付义务,申请执行人许XX于2015年10月30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予以受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四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查封、扣押、冻结、扣划被执行人郭XX所有的价值人民币110784.02元的财产。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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