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邱光荣诉被告池添*、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原告邱光荣于2013年8月7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邱光荣撤回起诉。
本裁定书送达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二O一三年八月十二日
江**与宛伶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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