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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与黄观送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何XX诉被告黄XX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发现本案不宜适用简易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

裁判日期

二〇一四年七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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