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陈**诉程少武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被告程少武下落不明,该案不宜适用简易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最**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六十九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
裁判日期
二〇一四年五月十九日
王**与曹*,贾**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巫剑汉与刘*,李**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孔*宗诉范**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周**与钟**一审民事判决书
陈**与曾**、宋**、王**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倪**与邵**、张**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张*与刘**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郭**与罗*和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窦**、尹**与窦*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苏**与古宝和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