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田*与郑**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田*诉被告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原告田*向本院提出申请,要求撤回对被告郑**的起诉。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的撤诉申请是对自己诉权的处分,不违反法律规定,应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田*撤回起诉。

本案受理费,因适用简易程序减半收取人民币25元,由原告田*负担。

裁判日期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