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原告罗**诉被告温**、黄**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罗**于2014年1月3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罗**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法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罗**撤回起诉。
本案诉讼费10056元,减半收取为5028元,由原告罗**负担。
裁判日期
二〇一四年一月六日
张**与严**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梁**与杨**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严**与幸建阳等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朱**民间借贷纠纷申请执行案裁定书
江**民间借贷纠纷申请执行案裁定书
原告杨*强诉被告周**、周战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一审生效民事判决书
罗**与李**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朱**与林**、被告黄**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陈**民间借贷纠纷申请执行案裁定书
梁**与周**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