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吴**与林春雨、吴**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吴**与被告林春雨、吴**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原告吴**没有按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按时缴纳案件受理费,依照《最**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本案按撤诉处理。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九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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