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描述
周**依据(2014)巴州民初字第1903号民事判决书申请执行王*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财产,申请执行人周**又未能提供被执行人王*可供执行财产线索。据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十一)项、《最**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终结(2014)巴州民初字第1903号民事判决书本次执行程序。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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