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描述
本院在执行(2014)仁寿民初字第2902号袁*与黄*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黄*下落不明且暂无财产可供执行,申请执行人袁*同意延期执行。该案民事判决书确定黄*偿还袁*借款本金70000元及利息的义务尚未履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终结本院(2014)仁寿民初字第2902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待本次终结执行的事由消失后,本院将依法恢复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八月六日
陈*与林军学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胡**、张**、徐**、喻**、童*与谭**、谭**、谭**、谭**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黄*与徐**、四川亿天食品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曹**与王**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韩**与王**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胡**与杨**民间借贷纠纷执行裁定书
彭**与吴**、陈*民间借贷纠纷执行裁定书
魏**与刘**等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四川**有限公司与周**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宋*与夏江林,第三人夏仕均、夏**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