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程**与杨**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程**与被告杨**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原告程**于2015年5月26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程**自愿申请撤诉,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程**撤回对被告杨**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800元,减半收取400元,由原告程**负担。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六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