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韦**、陈**与王**、汤*等民间借贷纠纷执行裁定书

案件描述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陈**与被执行人王**、汤*、宁夏华润**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异议人韦**提出执行异议。本案在审查过程中,异议人韦**向自愿本院申请撤回执行异议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韦**撤回执行异议的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十一款,《最**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韦**撤回执行异议。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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