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扬州优好佳烟酒**公司与凌兰风、刘**欠款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扬州优好佳烟酒**公司与被告刘**、凌兰风欠款纠纷一案时,因原告扬州优好佳烟酒**公司逾期未预交案件诉讼费、公告费,依照《最**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本案按撤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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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日期

二〇一四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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