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范**与高强民间借贷纠纷执行裁定书

案件描述

范**与高*借贷纠纷一案,(2010)牧民一初字第84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2015年2月28日范**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本院认为

本院在执行中,经查询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依照《最**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2010)牧民一初字第84号民事判决书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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