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邓*诉被告黄*离婚纠纷一案中,原告邓*于2015年12月9日向本院提出申请,要求撤回对被告黄*的起诉。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邓*申请撤回起诉,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邓*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200元,减半收取100元,由原告邓*承担。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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