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洛阳市万家安房地**限公司诉井义超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洛阳市万家安房地**限公司诉被告井*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洛阳市万家安房地**限公司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洛阳市万家安房地**限公司的撤诉理由正当,符合我国法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洛阳市万家安房地**限公司撤回起诉。

本案诉讼费4683.5元,由原告洛阳市万家安房地**限公司承担。

裁判日期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九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