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原告张**诉被告王国顺、葛**、平顶山**限公司及中华联合财**山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原告张**于2015年12月23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张**在诉讼期间自愿申请撤回起诉,其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张**撤回对被告王国顺、葛**及平顶山**限公司的起诉。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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