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原告陈**被告郑**、杨**、郑**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原告陈**未缴纳诉讼费。依照《最**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本案按自动撤诉处理。
裁判日期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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