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河南省**温有限公司与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原告河南省**温有限公司诉被告王**建设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河南省**温有限公司于2015年10月22日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河南省**温有限公司申请撤回起诉,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予河南省**温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3600元,减半收取1800元由河南省**温有限公司承担。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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