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麻*森诉张**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麻**诉被告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原告麻**于2016年3月28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麻**的撤诉申请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麻**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6900元,由原告麻**承担。

裁判日期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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