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孟*与席公安、刘会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裁定书(2)

案件描述

关于申请执行人孟*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席公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在案件审理阶段,经当事人申请我院于2012年7月17日做出(2012)二七民少初字第59号民事裁定书,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席公安名下位于郑州市管城回族区航海东路9号8号楼3单元5层33号房屋一套(郑*产权证号:08××92)。现查明:2014年1月3日,河南省**民法院作出(2013)郑**终字第186号民事调解书,申请人孟*与被执行人席公安、刘**和原审被告马**达成调解协议,并履行完毕。经当事人申请,依照《最**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解除对被执行人席公安名下位于郑州市管城回族区航海东路9号8号楼3单元5层33号房屋(郑*产权证号:08××92)的查封。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二〇一四年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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