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河南世纪通律师事务所申请执行河南天**限公司法律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中查明,本院于2014年9月2日向被执行人河南天**限公司送达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即时履行河南省**民法院(2014)郑*三终字第246号民事判决书和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2012)二七民二初字第1221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依法履行其义务,已全部履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终结河南省**民法院(2014)郑*三终字第246号民事判决书和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2012)二七民二初字第1221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