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上诉人高*与被上诉人高**为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上诉人高*与被上诉人高**为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不服邓州市人民法院(2014)邓**初字第1889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诉人高*及其委托代理人李**、被上诉人高**的委托代理人李**均到庭参加了诉讼。本院认为:原判认定事实不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二审裁判结果

一、撤销(2014)邓**初字第1889号民事判决;

二、发回邓州市人民法院重审。

二审案件受理费1000元退回上诉人高锋。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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