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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鑫**限公司与彭**劳动争议纠纷一案

审理经过

上诉人河南鑫**限公司(以下简称鑫**司)与被上诉人彭**因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不服河南省中牟县人民法院(2009)牟*初字第1287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诉人鑫**司的委托代理人王**、马**与被上诉人彭**的委托代理人原瑞红、刘**到庭参加诉讼。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审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二审裁判结果

一、撤销河南省中牟县人民法院(2009)牟*初字第1287号民事判决;

二、发回河南省中牟县人民法院重审。

裁判日期

二0一0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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