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武陟县**有限公司与中银保**中心支公司保险纠纷一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武陟县**有限公司诉被告中银**中心支公司保险纠纷一案中,原告于2014年3月14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申请撤诉系对自己诉讼权利的处分,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撤回起诉。

诉讼费25元由原告负担。

裁判日期

二〇一四年三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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