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本院于2016年1月7日立案受理了原告杜**与被告刘**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因案情需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
裁判日期
二〇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刘**,乔**,张**,永诚财**限公司河南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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