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王**与西安建**有限公司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纠纷一案民事裁定书

案件描述

申请人王**因与被申请人西安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不服西安仲裁委员会西仲裁字(2011)第343号裁决,向本院申请撤销该仲裁裁决。本院审理中,申请人王**于2014年3月18日向本院提出撤回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申请人王**撤回撤销仲裁裁决之申请,不违反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十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申请人王**撤回申请。

案件受理费400元(王**预交),减半收取200元,由王**负担。

裁判日期

二〇一四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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