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方**、方得强与兰考聚**有限公司执行裁定书

案件描述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4)汴民初字第98号民事调解书,在执行中过程中,经查被执行人兰**材有限公司目前暂无任何执行财产,由申请人方得强、方得宏申请同意。根据承办人意见:依据《最**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终结(2014)汴民初字第98号民事调解书本次执行程序。若今后发现可供执行财产,随时恢复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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