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南通凤**有限公司与德持**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南通凤**有限公司与被告德**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因原告南通凤**有限公司经本院书面通知,逾期不交纳诉讼费用又未提出司法求助申请。依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本案按撤诉处理。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十月十六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