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苏州市**有限公司与苏州中**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2)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苏州市**有限公司与被告苏**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苏州市**有限公司于2015年7月28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自愿申请撤回起诉,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予原告苏州市**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150元,由原告苏州**有限公司负担。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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